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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来清溪物流货运管控工作的通知

2022-04-19 16:49       评论(0人参与)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形势有所蔓延,结合物流货运行业从业人员、货物流动性大等特点,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清溪镇的货车司乘人员、车辆及货物管理相关工作,坚决有效阻断疫情扩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园区、场站、分拣点、企业等要建立健全“一企一策、一场一案”,制定重点地区来(返)清溪镇的货车进出企业台账,及时记录货车进出所涉司乘人员、车辆、货物、接触工作人员等信息。


二、重点地区来(返)清溪镇的货车司乘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来粤前须在“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抵达清溪镇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与我镇接收单位(货主)对接。


三、重点地区来清溪镇的货车原则上点对点运输,进入物流园区、货运场站或企业,由园区、场站或企业安排专人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行程卡、健康码绿码、承诺书后,引导至单独停车区域停放。装卸货物期间司乘人员“非必要不下车、不接触”,做到“即装(卸)即走”。确需下车交接货物、单据的,双方均应佩戴口罩,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接触交接货物后,接触人员应及时用快速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等进行手部消毒。


四、重点物流园区、场站、分拣点、企业可结合实际,设立重点地区来清溪镇的货车司乘人员专用休息点、厕所等,要求司乘人员通过不接触外卖送餐等方式自行用餐,不得前往经营性餐厅或企业饭堂堂食。司乘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留宿”,如需要停留超过24小时,企业在保障防疫安全和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的前提下,对留宿司乘人员实施闭环管理。


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一旦发现外市往来业务关联企业人员确诊阳性,第一时间向清溪镇防疫指挥部或疾控部门报告,落实“人、物、环境”同防。与重点地区来清溪镇的货车、货物及司乘人员接触的人员到镇内指定核酸检测点落实“两天一检”要求,在我镇保税物流中心(B型)、九乡菜鸟网络物流园区以及其他大型货运场站、邮件快递分拣点布设核酸检测点,组织落实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同时落实运输车辆、货物、仓储场所环境消杀工作,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作业记录,并在重点地区司乘人员离开后连续7天对其健康状况进行回访了解。对有关企业以及货车司乘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传播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目前,重点地区包括上海市(沪),吉林省吉林市(吉B)、长春市(吉A),河北省廊坊市(冀R)、唐山市(冀B),福建省泉州市(闽C),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A)。


六、从业人员要做好戴口罩、戴手套、测体温、减少接触等日常个人防护,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如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不要拖延就医,不要自行服药,请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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